撤销版权登记的条件: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
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
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既然版权登记遵循自愿原则因而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撤销版权登记的。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软件登记人可以申请版权撤销登记请求,只要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依据申请人的申请予以撤销登记,向申
请人发放撤销软件登记通知书。
申请著作权撤销应符合以下要求:
1.撤销登记范围是软件著作权登记、合同登记及变更/补充登记。
2.撤销登记申请人应是软件著作权登记人、合同登记人。
3.如有共同登记人,共同登记人需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及签章。
4.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当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等内容。
5.申请人需要提交撤销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原软件登记证书等资料。
6.申请人以书面形式陈述撤销登记的理由
虽然版权登记是自愿原则,但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版权登记,拿起知识产权这个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